停了下来,一个胖男人问他要不要搭车。卖了贝莱尔之后,他走上高速,在查尔斯顿搭上了车,开车的是个卖肥料的男人——白衬衣皱巴巴的,领带沾着肉汁,粗大的毛孔散发着昨晚的酒臭——正要去印第安纳波利斯参加饲料与种子会议。销售员在尼特罗的35号公路把他放下,几分钟之后,他又搭上了一辆黑人家庭的皮卡车,把他带到了快乐角边上。他坐在后排,身边是一打装着番茄和四季豆的篮子。黑人为他指了上桥的路,阿尔文便开始步行。虽然还没看见俄亥俄河泛着蓝灰色油光的水面,但阿尔文在几个街区之外就闻到了它的气味。银行上面的钟显示现在是5:47。他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人只用拇指就能如此快捷地旅行。 他上了那辆黑色旅行车之后,方向盘后面的女人回头看着他,露出了微笑,像是很高兴见到他。两人名叫卡尔和桑迪,胖男人告诉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