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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小聚(第1页)

京城的气象是和其它地界永远都不一样的。

像是京城的消息,永远是最灵通的;京城的达官贵人,永远是最多的;哪怕是吃食,京城也总有很多新鲜的。京城的人,也永远不乏尝鲜的勇气。

葵花籽上市的时候,没人把它当成一回事情。只不过炒货翻炒的香味,永远都能让人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这是全天下所有炒货店的“恶习”——当街现炒现卖。

炒葵花籽的更恶劣一些,才卖了两天就不卖了。

人家说卖光了。

才两天时间就能卖光,那么一点点量拿出来卖个鬼啊!

“刚引进的番种,留种都还不够呢,这点就是炒炒尝个鲜。”

尝个鲜泥煤啊!这种越吃越香的炒货,嘴巴里正香着呢,竟然就没了!这商家不厚道,忒不厚道!

而这时候,胡澈手上已经拿到了足够的葵花籽,前往屏州准备耕种,顺便还带上了林淡小庄上负责种葵花的一个管事两个庄户,还有一个卖葵花的番商手下的伙计。

这伙计会种葵花,就是不太会讲大商话,不过他跟着番商来大商,也已经是第二个年头,基本交流的几句话还是能够听懂的,再加上连比带划,和一个脑子超过普通人数个等级的胡澈交流,等队伍到了屏州庄子上的时候,伙计已经学会了不少大商话;而胡澈已经把他们所在的拜国话给学会了。

伙计名叫吉姆,胡澈给他起了大商名字叫寄牧。不过吉姆的大商话还说不标准,开口跟人介绍,一张口就是:“我叫积木,你叫我小鸡就可以了。”

小鸡很热情,年纪不大,才十五岁。一开始他说出这个年龄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没别的,十五岁的小鸡个头长得比大多数人都高。

胡澈已经算是同龄人中很高的那种了,但是比起小鸡来,大概也就高出寸许。

“在我们那里,葵花一年四季都能种的。不过你们要种那么多葵花干什么啊?”他们那儿都是自家门前种上几颗,给小孩子当零食吃的。

胡澈仰头望天,脸色微红:“我家那位喜欢。”

青春期的少年对这方面非常敏感,立刻就心领神会,羡慕道:“你的心上人很幸福。”他不由得想起远在拜国的坎蒂丝……唉,就算他能够赚到再多钱,人家也是要嫁进男爵家的。

“他待我也很好。”胡澈想到林淡,就忍不住笑。

随行的人听了一路的林大郎,却全都没想到会直接在屏州见到林淡。

一脸苍白显得有些病弱的少年,在官道旁的树荫底下铺了一张席子,端正地坐着,身边靠着一只跟个小孩儿差不多大小的黑白花兔子。人和兔子的面前,都摆着一张矮几,上面摆着茶碗和果碟,兔子想凑过来吃果子,被少年用手掌推开,轻声教训:“这个你不能吃。”

暖手捂看着果碟里红红绿绿的果子,动了动胡须,抬头看了看林淡,又要往前靠过去,它就闻闻也不行么?

“蛋蛋?”胡澈下了马,还踉跄了一下,简直感觉在做梦。

林淡听到声音,抬头一笑:“澈哥,再往后走,我不认识路。”

“没关系,我带你过去。”胡澈走过去,微微弯下身伸出手。不认识路什么的,只不过是林淡找的借口。哪怕第一次过来屏州这边的庄子,以他们在屏州的布置,也不可能找不到人带路。林淡这是特意在等他呢!

林淡有些脸红,抬了抬手就要伸过去;结果眼角的余光看到一抹兔头,把伸过去的手转了个弯,抱着暖手捂站起来:“说了不能吃,把果子吐出来!”

暖手捂快速蠕动三瓣嘴,一个指头大的小果子,瞬间就没了踪影,只剩下嘴边被染红的兔子毛。

胡澈没捞到蛋蛋,把暖手捂给揍了。

光兔子重新变成了毛兔子之后,暖手捂的毛比之前更加浓密,摸着又软又滑,刚好现在的天气已经不是太热,傍晚的时候抱着已经觉得很舒适了。

胡家人见过林淡的人不少,毕竟胡澈和林淡往来亲密,胡家就近伺候的一些下人都认识林淡。而且对胡家的下人们来说,这位很有可能就会成为三少夫人。

林淡等人的那个岔路口,已经距离庄子不远,一行人在中午之前就到了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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