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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儿时的玩伴(第1页)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

同样是黄泥巴马路,当然和自己家那边的黄泥巴马路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的没有自家那边的黄泥巴马路黄,不然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所有人都会说农民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别瞧不起,也别嫌弃,就是这黄土大地养育了人类无数年。

虽然相隔不到五十里,但是这里区别也还是有所不同,这里的不但山头更矮了,光秃秃的,不是田地就是油菜土,而自己那边山上自然也是出油的,但是出的是渣树油,目前来说这渣树油不算太值钱,但是到了后世的时候,可是金贵的很,到了富贵人家那里去少说也的上百块钱一斤。

这就是农村,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村,下是水田上是旱田,相隔过不到百米远,就能够看到一个小水塘,这个时候的小水塘,提起裤子也能够在这水塘里面来回走过几个遍,而不湿裤子。

黄泥巴马路上三道身影在太阳之下拉出长长的斜影,三人其中的一人正是王飞扬,另外的两个,一个叫吴轩,一个叫吴森,两人都是王飞扬一起读到至今的同学,小学六年的时光是同一个班而且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初中之后,虽然没有在一个班了,但是依旧是在一个学校,而吴轩更是和王飞扬同班,只不过在读初中之后,再也没有像小时候那般形影不离了,甚至玩耍的时候也很少了。

不过不得不让人感慨,重生之前,就是自己和吴轩还有吴森的身上看出了三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吴轩和自己一般同样没有考上大学,但是由于他的父亲是学医的,算是村子里的所谓赤脚医生,医术不算多差,小感冒小病还是能够搞定,在一场医药的改革上,他的父亲无疑是一个得益者,乘这场分食盛典上在市里面开了一家药店铺,为此大捞了一笔钱,不到三年的时间开启五六家,不但在市里面买了房子,还有车子,资产也有好几百万,他也算是因此成了一个小富二代。

而另外一个吴森更出人意料,说来王飞扬这三人之中,在一起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以吴森为中心,虽然目前成绩来说不是很好,甚至都没有分到重点班,但是为人却非常的沉稳,做事情也非常的妥帖,到高中的时候反而读书是越读越厉害,三人反而是让他考上了重点大学,在自己重生之前最后一次来外公家的时候,就听说过他从大学毕业到了zhengfu机关里面工作,而且待遇还非常的不错,至少回来的时候是开着崭新小车的,可没少让他父母亲人为此在村子里面炫耀。

而王飞扬无疑算是最凄惨的,但目前王飞扬却反而是成绩最好的,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从自己去了南方之后,彼此都没有再见过面了,现在从新走在一起,让王飞扬也忍不住感慨,彼此闲聊,虽然这个时候话题还显得非常的幼稚,但王飞扬也没有因此而扮成熟,这些都是最为珍贵的童年,也是最为美好的记忆,以后哪怕再走在一起,还能像如今这样吗?王飞扬自己的脑海中也忍不住否认。

“吴轩!听说你爸爸去了市里面工作了?”王飞扬开口问道;

“是呀!明年考上高中的时候,我也要去市里面了。”吴轩点头;眼中闪耀着渴望,对于市里面,农村的小孩还是有着非常大的向往。

喔!王飞扬和吴森两人点头,而吴森的眼中闪过一丝羡慕,但倒还是没有表情的多明显。

“对了,王飞扬,暑假的时候一起去南方不!”接着吴森向王飞扬开口问道;南方的诱惑力无疑比起市里来说要更大,让吴轩也不禁眼睛一亮。

吴森的父亲和母亲同样都是在南方打工,不同于王飞扬父母的在工厂里面做,他的父母是在工地上做的,都是农民工,拿的也都是汗血钱,两人的父母相距不算很远,王飞扬就有几次是和吴森一起去南方玩的。

不过这次王飞扬摇了摇头,至少目前来说,王飞扬是不想去南方,他这个时候有了自己的计划,这个暑假无疑的好好利用,俗话说的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王飞扬打算的是进武术学校学习一个暑假,不说学习什么以一打十的本事,但是强身健体还是有必要的,前世王飞扬是彻彻底底的将自己身体给搞垮成为了一个病秧子。

吴森有些失望,不过分离在即,也没有再多说什么了,和两人挥手,王飞扬看到了外公的家,两层的红砖瓦屋,门前一个两方石头一块木板搭起来的长板凳,能坐也能当小床睡,至少曾经外公就最喜欢在这块长板凳上面睡中午觉了,一把蒲扇一扇一扇的,虽然没有几分诸葛亮的神韵,但是风骨却着时不差,只不过两人的方向不一样罢了,在王飞扬看来自己的外公照样伟大。

而且自己的外公虽然不算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断文识字不在话下,什么繁体字、简体字的都会,同样还有一手不错的毛笔字,算盘也能够敲的蹦蹦响,谁家走了什么牛呀,什么猪呀,找自己外公算走的方向是准没错,按照自己外公说的方向找是十找十准。

原本王飞扬还不信这个邪,但是有一天王飞扬上山去放牛的时候,让牛给发疯走了,当时就坐在田里虎头大哭,大半天不敢回家,还是让外公给找到了,外公看了一眼当时牛发疯的逃走的地方,就道出了牛在的方向,结果王飞扬去找,还真在那个地方。

虽然已经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了,但是这个时候的外公却依旧还没有回家,倒是弟弟王飞羽正准备和村里的几个人出去玩,被王飞扬抓了个正着。

“哥!”王飞羽比起王飞扬来说要少上五岁,所以还只有八岁,上小学三年级,不算高虎头虎脑的,看向王飞扬的时候有些胆怯;

王飞扬板着一副脸冷声道:“作业做完了没有?”

再看王飞羽一副怯弱的样子,王飞扬就知道肯定还没有做,说来父母都在南方打工,而外公只是说教,王飞扬可不同,以前可没有少揍过王飞羽,使得王飞羽对于自己的这个哥哥有些本能的畏惧。

“回去做完作业。”

在王飞扬的眼光之下,王飞羽怯弱的返回,但王飞扬的心却有些沉重,有时候不得不怀疑弟弟的这种怯弱是自己造成的,这样下去还真不知道怎么个办才好,果然放松一点也不管教的话,还真不知道他能野到哪里去,但如果只是说教的话,估计是没有用,比起外公来说自己这嘴皮子还是差多了,在外公的说教下都没有多大用,估计自己说了也是白搭。

回到小红砖屋的时候,有些温馨也有些怀念,不过还是将书包放在桌子上,将里面买的一些肉和吃的拿了出来,王飞扬在外公家也有六七年了,岂会不知道,在外公家想吃一餐肉还真难,只能够盼望着过节。

当晚上出现了蛙叫的时候,黑暗中两道身影走了回来,依稀还弯腰将生长在屋边的杂草拔掉,没有城市中的什么情呀爱呀的,但外公和外婆这种却胜似那所谓的情爱,彼此相濡以沫,几十个年华,这是最好的证明,这农村中可没有这情调,哪怕外公还算的上是一个旧时代知识分子,但是也是一辈子没说过这话的主,倒是本身有些旧时代男人的思想。

“飞扬你来了呀!”两人眼睛不算很好,加上又是晚上,看的不是很清楚,所以走近的时候,才发现王飞扬,七十来岁了,外公这时候的声音依旧很健朗,这就是劳动的结果,而后来要不是生了一场大病,加上那时候几个舅舅也不争气,个个家里条件不算好,外公也不会被病魔折磨死。

而外公直到死的那一天依旧没肯进过医院,哪怕是被送到了医院里面去的时候,也自己偷偷摸摸又跑了回来,同样也是到死的那一天依旧没有吃过用过几位儿子的一分钱,反而为儿子砌下了一栋两层半的楼房,带了大了五六个孙子和外孙。

相比起几个舅舅和大姨妈的家里来说,王飞扬的家里反而算是最好的了,但依旧只是一个农民工的家庭,庞大的医药费没有哪个家庭能够支撑的起,哪怕是一齐出这个钱,但都是有儿有女的。

对于王飞扬的到来,外公倒是心情比较不错,外公有一个大多老时代男人的爱好,那就是听戏段子和看一些戏书,当然在国都有个称呼那就是京剧,听了之后就喜欢说这些戏段子,而无疑王飞扬是一个很好的听众,所以也就没多说,坐在板凳之上就对王飞扬讲起了薛丁山西征,虽然听过不少次数了,但是王飞扬依旧听的非常认真,不似如今的电视剧,折she的都是爱情之类的,这些戏段子,反而折she的人生哲理要深刻的多。

王飞扬不算太喜欢听这些,但是却是一个非常好的听众,不管是如今还是以前,或者是重生前,一直都是,所以王飞扬哪怕是已经听了好几遍这戏段子,依旧拿出一条小板凳坐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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